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2022年广东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达146.95万户******
中新网广州1月30日电 (记者 许青青)记者30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局获悉,去年广东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达到146.95万户。截至目前,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人数达2500万。
广东省市场监督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刘光明表示,个体工商户作为广东重要的市场主体,在繁荣经济、增加就业、推动创业创新、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是稳增长稳就业的底气所在,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韧性所在。
他介绍,为更好帮助全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,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》(下称《若干措施》),通过加大针对性的政策供给,进一步提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信心。
据悉,《若干措施》整合了市场监管、税务、银行、财政、人社、发改等多个部门的最新扶持措施,从6个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的举措:首先,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,通过降低失业、工伤保险费率,缓缴社会保险费,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,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,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。第二,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,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,降低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成本,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,加强征信管理服务,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,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。
第三,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,抓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、增值税减免及优惠、契税优惠,顶格实施“六税两费”减免,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,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。第四,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,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,落实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政策,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,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。
第五,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,从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,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,提升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水平,提高知识产权能力,加强标准化服务等。第六,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,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、支持退役军人创业等。
刘光明表示,《若干措施》是“真金白银”的投入,力求精准务实,“希望通过31条的具体举措,既能够着眼当下,又能够着眼长远来鼓励扶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。”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